8月10日下午16:30分在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育时代音乐新人、展少年美育风采”呼和浩特“少年之声”歌曲网络大赛启动仪式。
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呼和浩特市音乐家协会、内蒙古文艺网、内蒙古西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承办;由内蒙古法制报社、内蒙古长安网、呼和浩特新闻网、内蒙古相声俱乐部、内蒙古晨旭艺术专业培训学校、内蒙古苏勒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支持的“育时代音乐新人、展少年美育风采”呼和浩特“少年之声”歌曲网络大赛意在歌唱祖国、歌唱家乡、歌唱我们的幸福生活,让少年朋友感受到祖国的繁荣富强、家乡的美丽、生活的幸福,从而引导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育时代音乐新人、展少年美育风采”呼和浩特“少年之声”歌曲网络大赛是为呼和浩特市少年朋友们搭建展示音乐才艺的平台,展示呼和浩特市培育担当时代新人的实践成果。本次活动响应自治区“集中、分散、延续”的方式举办文化活动,此次呼和浩特“少年之声”歌曲网络大赛,突出少年参与,多点互动和旗县区联动,通过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营造呼和浩特市良好的文化活动氛围。
本次大赛是为了更好的推进和展示我市青少年的音乐风采,主办方聘请演唱《歌在飞》的自治区著名青年歌唱家苏勒亚其其格和赛罕区先锋路小学抗疫好少年臧鑫格为形象大使。主办方还为这两位形象大使举行了授牌仪式。主题为“育时代音乐新人、展少年美育风采”,大赛分童声组(7—13岁)、少年组(14—18岁)两个组别,在8月10日大赛启动仪式当天可通过登陆内蒙古文艺网(www.nmgwyw.com)或扫描内蒙古文艺网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报名要求:童声、少年组别不分唱法。报名视频音乐、影像清晰,展现个人整体视频画面,视频、音频口型一致,服饰得体,唱词清楚,热爱祖国,歌唱家乡,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报名及初赛将在9月20日结束,大赛评审团由呼和浩特市音乐家协会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及参赛视频进行初赛评选,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将于2020年9月21日前在内蒙古文艺网(www.nmgwyw.com)公布。
复赛将于9月26日至28日在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复赛晋级后将设童声、少年组金奖各1名;银奖各3名;铜奖各6名;优秀奖各10名;入围奖各10名,获奖选手也将获得由相关支持单位提供的价值千元的艺术教学礼包;并会由相关音乐人量身打造原创音乐歌曲在全网发行;获奖节目将于2020年10月5日起分别在内蒙古文艺网、爱奇艺频道、呼和浩特新闻网上进行展演,并将由内蒙古文艺网、呼和浩特新闻网对获奖节目及获奖选手进行专访及文艺专栏进行系列报道;最佳网络优秀节目也将会推荐全国电视台相关栏目进行演出。报名咨询电话:0471-6980843
评选规则:
1. 参赛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或手机镜头全身拍摄视频,以确保演唱者清晰可见。
2. 参赛选手所提供的视频资料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选手资格。
3.发送曲目时需注明个人名称、参赛曲目、时长等信息。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4.参赛选手可用伴奏带和现场伴奏。如果伴奏必须为现场伴奏,现场伴奏人员与参赛者一同出现在视频中。
5.比赛按抽签顺序号进行比赛,不显示选手的名字、歌曲名字和所在学校或单位。
6.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等,大赛获奖及展出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网上展示展演权。(含电子出版)
评委的组成和规则:
本次评委由专业艺术院校、专业艺术院团和著名音乐人组成。并按照评委库人数数量达到现场评委的三倍的数量原则,再按照一定结构比例从评委库中抽取三分之一的成员组成现场评委。
本着进一步完善评选机制,进一步凸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按组委会的要求,评委进场前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比赛期间纪委和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所有评委都在比赛前与组委会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