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保障广大游客在假期间能够安心出行、放心旅游,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 出游疫情防控不放松,安全文明记心中。
1、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继续保持警惕状态,避免侥幸心理,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在乘坐交通工具、入园游览时,自觉与其他游客保持间距。就餐时拉开桌椅间距,使用公筷公勺。
2、出游前,通过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查询景区开放、限流措施,尤其要了解门票预约、分时段游览等措施。旅途中及时了解地面交通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游览时遵照景区规定,间隔入园、错峰旅游。
3、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制度,接受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分时限流、保持间距等要求,对于由此产生的排队等待给予充分理解。
4、外出旅游要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只有具有由文旅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5、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旅行社利润等。如费用过低,旅行社可能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
6、请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便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各类欺诈旅游广告和“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或特产时,避免冲动消费。在境外购物时尤其应当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7、游客避免到鼠疫发生的区域进行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景区以外的地区游玩,严禁在草原上坐、卧,以降低感染风险。
端午节假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全天为游客提供服务,若遇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及时投诉举报。
全国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电话:12301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报投诉电话:0471-628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