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旅游法治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开班

行企风采  郝宁   22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2019年文旅法治工作任务,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5月28日-29日,2019年文化旅游法治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开班。全区文化旅游系统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并顺利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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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班是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后的第一次全区性的法治工作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明确新形势下文化旅游法治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推进文化和旅游立法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全区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法治保障;并部署2019年文旅法治工作任务。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内蒙古卓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斯日格,政府办公厅法律事务处负责人戴燕,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建从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说明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方面做了讲座并与各盟市参训人员进行了交流。

新形势下文化旅游工作意义责任十分重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通过此次培训,无论是在日常工作层面还是旅游政策法规制度制定、执行层面,前来参加培训的各学员的学法用法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2019年文化旅游法治重点工作:

一、抓好文旅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自治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相关工作的进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执法检查。

二、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改革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对法治工作的要求,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计划出台一批法治文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目前,《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发布。

三、稳步突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二是按时保质完成“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三是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四、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按照国家要求制订了“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已将任务下达,下一步将督促各盟市文化旅游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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