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动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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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内蒙古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研究部署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科学、有序推动各地旅游业复工复产,落实惠企惠民政策,推动旅游业全面恢复、高质量发展。

着力优化旅游供给。各地要深挖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生态游、山水游、乡村游、度假游等具有地域特色、富有体验性的休闲产品,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建设转型升级。要推动政策落地,对景区景点、酒店住宿、餐饮、演艺、旅行服务、线上咨询、文创产品、民俗等旅游业全产业链给予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

着力做好旅游宣传。各地要认真谋划旅游宣传促销策略,及时从线上、线下展开,要加强区域协作、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境内外促销平台,把疫情后旅游市场恢复与重点促销活动结合起来,加强五一、端午等重点节点的宣传,着力增强内蒙古旅游的吸引力。

着力做好旅游惠民。鼓励全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出台对医护人员旅游消费的减免政策。适时策划举办全区性的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进一步深化“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引导各地出台针对本地居民的旅游消费减免政策。

着力优化旅游环境。各地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公共文化场馆、文博机构等关键部位的管理,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在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采取分时接待、错时进入等举措,严格控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推动旅游企业有序限流开放运行。要加大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旅游业恢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相继关闭各类公共文化场馆15100家;取消或延期举办群众文化活动2071个、文艺演出709场次;关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570家、文化娱乐场所2494家;关闭各类旅游景区479个、农村(牧区)星级接待户801家;旅行社停止组团,取消接待游客8657人次,有力支持了全区抗疫工作,确保了全区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安全稳定。

2月下旬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及时转发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恢复发展预案。截至目前,已有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地部分公共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各地旅游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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