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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目前内蒙古已全面建成4087条河流、655个湖泊的河湖长制,全区共有6694人担任河湖长。
据介绍,内蒙古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为契机,自觉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集中优势兵力,动员各方力量,全力以赴整改,切实抓好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目前,内蒙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整治,加快“七河七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6%,PM2.5浓度下降3.1%。呼伦湖面积增加,岱海水位下降趋势减缓,乌梁素海流域修复工程列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化肥、农药使用量首次实现负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乌海隆昌煤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列为联合国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生态文明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和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机制。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改革。
目前,内蒙古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正在扎实推进。精心组织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国家重点修复工程。深入开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2.1%,阿尔山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