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整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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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召开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对全市下一阶段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强调将着力加强呼和浩特市旅游市场薄弱环节的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和游客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工作,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呼和浩特市旅游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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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暗访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高度,切实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强化旅游市场执法和监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旅行社和导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治理旅游市场“乱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标准,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该整顿的整顿,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的停业,对情节严重的要取消旅行社经营资格和导游(领队)执业资格;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和从业者协调治理,重点打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包括网络旅游经营者和旅行社广告宣传、产品报价中的不合理低价行为、组团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地接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组团社签订委托合同、接待游客在当地旅游等行为,以及旅行社和其他旅游经营者排斥竞争对手,以低成本的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为吸引游客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

此外,将通过“红黑榜”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建立并实行行业失信行为记录,对违法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记入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布,以严肃问责倒逼市场秩序规范。

严厉打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还将严厉打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等合同违法侵权行为;强迫及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以及侵犯旅游者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包括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等非法经营和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旅游法》相关要求,规范整治宣传招徕、产品报价、合同签订、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

另外,呼和浩特市将实行市场秩序评价制度,建立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评价体系,通过“旅游投诉率”“媒体曝光指数”“游客评价指数”“管理部门评价指数”等指标,根据各旗县(区)旅游市场发展水平,采取加权评价法,每季度定量评价各旗县(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约谈查处制度

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将针对旅行社建立约谈查处制度,对销售价格明显低于“诚信旅游指导价格”的旅行社,由旅游执法质监部门进行约谈,并及时将约谈信息公开报道;对通过约谈还不整改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公告方式提醒旅游者谨慎选择该旅行社。积极探索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构建与导游等级考评机制深度融合的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以游客评价为导向,激励导游自觉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引导全市各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特别是要求骨干旅行社要在守法经营、文明诚信上在全行业作出表率,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整顿行动将构建完善网络舆情危机预警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将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舆论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反馈和报送,并安排专人进行响应和应对。积极承担责任、主动与新闻媒介和大众真诚沟通,做到舆情舆论快速响应处置。

同时,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管,提高优质服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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