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文旅工作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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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全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聚焦聚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扎实有力做好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着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创作提升歌舞剧《昭君出塞》等舞台剧目,组织舞剧《骑兵》等优秀剧目巡演。

全力承办好第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举办第八届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首届内蒙古曲艺展演等活动。

组织开展乌兰牧骑巡回演出、“学·创·演”结对子帮扶活动和守边固防、双拥共建演出服务活动。

依托乌兰恰特演艺公司,建立演出剧场联盟,开发文化旅游票务网,构建全区演艺产业链。

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办好内蒙古乡村村晚、“群星奖”作品巡演、“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

举办“中华颂”系列展览、“内蒙古四季都很美”图片展等展览。

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扎实推进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推广数字公共文化服务。

开展全区古籍普查工作,公布全区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珍贵古籍保护名录。

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文物建筑三年维修计划落地实施。

做好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遴选与名录公布工作。

公布首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加大考古发掘力度,加强对黄河文化、长城文化、西辽河文化等的文物考古和历史研究。

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加强馆藏文物保护力度,做好一二三级博物馆馆藏环境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性保护。

策划“长城历史文化展”“新时代考古成就展”等精品主题展览。

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着力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制定《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办法》《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指导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荐申报国家级草原文化生态保护区。

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支持打造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加强网上“内蒙古非遗馆”店铺建设。

打造一批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和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认定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实施非遗全媒体传播计划,联合央视拍摄播出《非遗里的中国》(内蒙古篇)。

着力推进文旅产业发展

重点培育敕勒川、康巴什、额济纳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推动呼和浩特市恼包村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

指导鄂尔多斯科教文化创意产业园、乌海市书法文化产业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组织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打造敕勒川马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千古马颂》等舞台剧市场化运营,推动优秀剧目进景区商演。

着力推动资源开发利用

推动莫尔格勒河、七星湖、老牛湾黄河大峡谷创建5A级旅游景区。

推动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指导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乌海湖、林胡古塞等一批旅游度假区建设。

加快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指导乔家金街、黄河湾步行街、呼伦贝尔古城等建设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支持呼伦贝尔市牙克石、赤峰市喀喇沁美林谷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着力推进内蒙古黄河大峡谷、圣水梁—九龙湾、环乌海湖、阿尔山—柴河等跨区域景区一体化打造。

规模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全区自驾露营营地,开展工业旅游示范基地、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创建工作。

全力办好中国(阿尔山)旅游发展大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

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内蒙古旅游那达慕、内蒙古冰雪那达慕、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

重点培育甲兰板村等村镇创建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着力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制定出台提振市场信心、惠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

对旅游企业“引客入蒙”实施奖励。

做好“体检式”暗访评估、交叉执法检查和“双随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编制《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体系规划》。

实施“信用+”工程。

着力加强对外宣传推广

公开征集内蒙古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口号。

深入开展“市长(县长)说文旅”“文旅局长说文旅”“博物馆长说文物”“图书馆长说古籍”等宣传推广活动。

积极参与中西、中意、中希文化旅游年系列活动,组织赴日韩、新加坡旅游招商营销推广。

支持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推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

举办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创新高质量发展论坛、“万里茶道”文物非遗联展活动。

组织开展重点客源地招商宣传推广活动,落实“百万人互游计划”。

着力创建北疆模范机关

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

持续抓好“五个大起底”和重大基建项目建设。

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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