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部署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市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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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做好假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加强节前节中暗访、督导检查,及时化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风险、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发布旅游提示、引导文明出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假日值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假日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

《通知》强调,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市场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内消防、食品卫生、 特种设备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做好流量调控和风险管控。对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经营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景区运营车辆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大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草原森林景区、住宿业等防火工作。督促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进行严格安全审查,及时下架有安全隐患产品。加强对导游、领队人员等的安全教育。规范旅游包车行为,严禁旅行社租用无旅游客运资质车辆接待旅游团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各类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时发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气和景区景点限流信息,发布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公布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做好假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 

《通知》要求,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体系,加强假日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行为,依法整治“黑导” “黑社” “黑车” “黑店”等市场乱象。加大对机场、车站、游客中心等游客起落地点的突击检查,对游客投诉集中、行业反映强烈、舆情曝光较多的企业突击检查,将价格、合同、自费项目、旅游合同履行情况、导游执业时APP启用是否规范作为重点。从导游违规倒查旅行社、旅游景区、购物店等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表演、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的行业监管,严查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三俗”。

三是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应运的推进,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出境游和国内游团队信息与电子合同实时上报以及导游执业时APP启用,充分发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作用,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四是做好假日节前节中市场监管、市场数据、文旅融合亮点工作、乡村旅游开展、应急值守、游客投诉处理等信息报送工作。(来源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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