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四有”工作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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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特别是加强长城保护工作,提升全区长城“四有”工作水平。长城“四有”,即:设置长城专门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长城记录档案,树立长城保护标识,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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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陈永志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长城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要充分认识到长城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长城保护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把内蒙古境内的长城保护好、利用好;要大力推广“马背文物保护队”、“草原神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聘用长城一线保护员,做到长城保护日常巡查、看护全线覆盖;要做好“保用结合”大文章。要做好《内蒙古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的配合和编制工作,要把长城保护重点项目与建设旅游示范区结合起来,择优选定四大功能区、五个主题展示区建设范围,切实充分发挥长城的宣传、展示、教育功能,使当地群众享受到长城保护的成果。

陈永志指出,长城熔铸着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长城积淀着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内涵;长城凝聚着中华儿女同仇敌忾、共御外辱的爱国情怀;长城涵养着沿线各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资源。长城作为我国知名度最高的历史文化遗产,吸引了无数的国内外游客。像北京八达岭,内蒙古包头市固阳秦长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秦汉长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明长城,已经成为我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长城在发展旅游、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中心主任赵少英介绍说,内蒙古长城资源丰富,全国墙体长度最长,长城墙体占全国总长度的三分之一,全国总长度21190公里,内蒙古占7570公里;内蒙古长城历经朝代最多,现存有包括战国、秦、汉、魏、金、明等9个历史时期、11个政权,打造了集墙体、壕、障、天险等为一体的立体性防御工程体系;分布范围最广,内蒙古长城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76个旗县。

此次培训为期2天,邀请来自北京、郑州、西安、石家庄等地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他们分别围绕长城遗产的政策法规解读、砖石长城的保护实践、长城保护规划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编制等主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讲解。本次培训面向一线业务人员,学员来自全区各盟市,77个有长城分布的旗县(区) 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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