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旅广局赴清水河县开展文物安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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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制定印发了《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金萍,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乔允利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党组书记兰毅,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莎丽等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分9个督导组在市属9个旗县区开展文物安全督察督办工作。

5月23日,兰毅带领第三督导组率先赶赴清水河县,重点对石壶梁段明长城保护修缮工程的项目实施进行深入了解和督导。市纪委派驻文旅广电局(文物)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海燕协同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首先在清水河县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体育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清水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德明,清水河县文旅体局副局长刘润花以及县文管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兰毅向清水河县进一步传达解读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玉刚,自治区副主席郑宏范在全区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郑宏范在讲话中提到的文物保护部署的22项具体工作任务。兰毅要求清水河县积极配合督导工作,严格做到“四个逐一”:逐一排查,逐一建档,逐一出诊断书,逐一按限整改。

会后,第三督导组立即前往城关镇境内石壶梁段明大边长城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将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

兰毅和王海燕要求第三督导组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呼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严格依照《全市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文物保护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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