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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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做了介绍。

发布会介绍,实地调查阶段已从5月1日正式启动并持续至2025年5月30日,严格按照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普查底图、采集软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信息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调查。

发布会称,实地调查阶段的文物普查的范围是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登记的2109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有87个旗县正式启动实地调查工作,启动率为84%,已经调查文物遗址3686处。

发布会介绍,实地调查阶段是普查的关键阶段,任务重、时间紧、问题和困难多。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定期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实地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及时解决普查队伍实地调查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文物普查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相较于前三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由国家文物局统一制定技术路线,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并统一开发普查软件,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增添活力。

发布会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仅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实地调查阶段将实现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三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四是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曹建恩介绍说,内蒙古是文物资源大省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经17年,现有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底数,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重要支撑。(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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